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表彰奖励办法》(西交学[2007]27号)、《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西交研[2004]9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6届全日制毕业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校学习期间各科成绩优秀,有较强的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学习期间各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未受过行政、党、团纪律处分;
5、能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并依据自己特长,积极投身国家建设事业;
6、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奖励。
三、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心为同学服务,在集体活动和各类社会活动中表现出色,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突出;
4、能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并依据自己特长,积极投身国家建设事业。献身“西部大开发”的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四、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于3月7日下午6:00前将申请表(学生登录学生综合事务管理系统)交到我院学工组,学院将根据程序最终确定人选。
附:名额分配表(括号内为人数)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8) 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4)
我院
20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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