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1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纪记录;
3.所在学校一般应是设立研究生院的高等院校;或是“211工程”院校中,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专业排名前5%)的优秀应届本科学生;或是其他高等院校的重点学科(国家级)中专业排名前5%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英语六级合格。
满足上述条件者,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在公开刊物已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接收。
1.《西安交通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学术型学位、专业学位);
2.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
4.在校期间,如获得过奖励、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它学术工作成果,请提供相应复印件或证明。
1.从2010年9月10日开始,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本接收办法附表(西安交通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于2010年9月30日以前将“二”中的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达申报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3)。
3. 具有学术型免试资格且被我校录取的免试生可申请硕博连读、直博,并在申请表中注明。
4. 具有专业学位免试资格的学生,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专业学位(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领域请查看我校专业学位招生目录。
5.申请材料经各学院招生工作组初审后,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6.对通过面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院凭面试记录表到研招办开具接收函。
7.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凭接收函到所在学校研招办领取本人所在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登记表》(封面上须有当地省级招生办盖章)。于11月20前将《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登记表》、在校历年成绩单、体检表(可在当地或我校参加体检)寄(送)至西安交通大学研招办。
8.已被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报名分网报及现场报名两个步骤。网报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现场报名时,陕西省内学校的学生来我校宪梓堂办理,外省学生到所在学校报名点办理,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报名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9.为方便外省学生面试,我校部分学院会在全国部分地区或院校设立面试接收点,符合我校接收条件者,可与相关学院联系,携带申请材料就近选择面试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于9月下旬留意申报学院的网上通知和我校研招网(http://gs.xjtu.edu.cn/zhaos)发布的信息。
1. 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
2. 如在2011年7月底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地址:西安市咸宁路28号西安交大研招办 邮编:710049 传真:029-8266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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