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关于补办研究生学生证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证、校徽管理办法》(西交研[2001]018号)文件规定,现在开始本学期放假前集中办理一次补办研究生证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补发研究生证以学院为单位受理申请和办理。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要严格审查补办者各项信息,对补办研究生证登记表签字盖章后, 12月27日(星期四)下午集中送至二楼校务大厅。
2.乘车区间等内容以入学时填写的入学卡片为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否则取消其补证资格,并全校通报。
3. 如发现重领研究生证,或在研究生证上涂改姓名、家庭地址以及借给他人等,除没收其研究生证外,本人需做出检讨,并视其态度和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4. 研究生在校期间只能补证一次,原先已补过的,不得再补办。
附件:补办研究生证登记表
研究生院学籍与奖助金管理办公室
2007年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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