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做好 2005 年第一批教师高级职务岗位招聘的通知》(职聘 [2005]01 号)精神,根据我院具体情况,现将 2005 年第一批教师高级职务岗位招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 位
| 岗位要求
| 人数
| 行政管理系系主任
| 除满足教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外,要求在本学科有较深造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
| 1
| 社会保障系系主任
| 1
| 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所所长
| 1
| 政府创新与公共管理
公共政策分析
人口与社会政策
政府绩效与管理
政府规制与经济政策
科技政策与管理
卫生管理与公共卫生政策
电子政务
社会保障
地方政府与区域发展
政府财务
| 相应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 教授2
副教授6
|
具体岗位条件和岗位职责:
西安交通大学教师岗位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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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招聘条件
| 校外应聘者需满足上述学位和年龄要求,校内应聘者除满足《西安交通大学评聘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外,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科研工作: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 1 项以上;
2、获奖项目:任现职以来作为主要获奖人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1 项以上;
3、论文与专著: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1 篇以上、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5 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1 部;
4、授课:独立为研究生开设本学科课程,平均每年授课 150 课时以上,教学效果好。
| 岗位职责
| 教学任务
| (在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培养人才、教材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获奖等方面的具体指标及要求)
1、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独立开设 2 门以上课程,每学年授课 120 学时以上,其中含一门本科生课程或每学期面向本科生开设 6 学时以上的学术讲座;
2、3 年内主持 1 项校级教改项目、或者发表教学论文 1 篇、或者主编 1 本教材;
3、3 年内至少指导 3 名研究生。
| 科研任务
| (在申报课题、项目到款、论文论著发表、科研奖励、申请专利等方面的具体指标及要求)
1、3 年内主持省部以上项目 1 项,课题经费累计到款 10 万元(不含硬件费);
2、3 年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1 篇(前三名)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4 篇以上。
3、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1 项。
| 学科建设
| (负责学科、专业、重点实验室建设,“行动计划”、“ 211 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方面的要求)
1、负责公共管理学科的方向建设,参与博士点的申报与建设;
2、 参与主持学校“ 985 ”或“ 211 ”二期建设项目;
3、承担学科建设的其他任务。
| 队伍建设与其它任务
| 1、配合学院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工作;
2、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3、做好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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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教师岗位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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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招聘条件
| 校外应聘者需满足上述学位和年龄要求,校内应聘者除满足《西安交通大学评聘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外,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科研工作:主持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 1 项;
2、获奖项目:任现职以来作为主要获奖人获得过校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校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1 项以上;
3、论文与专著: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4 ( 2 )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专著 1 部或教材至少 1 部;
4 、授课:独立承担讲授过 2 门课程,平均每年授课 180 学时以上。
| 岗位职责
| 教学任务
| (在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培养人才、教材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获奖等方面的具体指标及要求)
1、独立开设 2 门以上课程,其中至少 1 门为研究生课程;
2、3 年至少应培养 3 名以上硕士生;
3、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1 篇或参编教材 1 部。
| 科研任务
| (在申报课题、项目到款、论文论著发表、科研奖励、申请专利等方面的具体指标及要求)
1、积极申报研究课题,至少主持 1 项省部级课题或 1 项不低于 5 万元的横向课题;
2、3 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4 篇以上,或完成专著 1 部
| 学科建设
| (负责学科、专业、重点实验室建设,“行动计划”、“ 211 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方面的要求)
1、积极参与学院的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
2、积极参与学校“ 985 ”和“ 211 ”建设项目。
| 队伍建设与其它任务
| 1、配合学院做好师资引进和队伍建设;
2、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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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职基本条件
1 .教授职务:校外应聘者 须具有 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55 岁;校内应聘者 1960 年 8 月 31 日 以后出生的人员 须具有 博士学位,且到 2005 年 12 月底担 任副 教授职务满 5 年。
2 .副教授职务:校外应聘者 须具有 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42 岁;校内应聘者 1965 年 8 月 31 日 以后出生的人员 须具有 博士学位( 2003 年 12 月底以前取得博士学位),且到 2005 年 12 月底担任讲师职务满两年的教师; 1965 年 8 月 31 日前 出生的人员必须具有硕士学位且到 2005 年 12 月底担任讲师满五年;
3 .讲师职务: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担任助教到 2005 年 12 月底满两年;获学士学位并进修过研究生主干课程,担任助教职务到 2005 年 12 月底满 4 年。
4 .对于在教学、科研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特别优秀的应聘者,经学校审批可以适当放宽上述学历、学位、履职年限和年龄等条件,并参加学校集中答辩评审。
三、代表作送审
1 .应聘者提交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 ( 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 ) 或著作 3 篇(部),作为通讯评议材料( 应聘 教授职务者一式 5 份, 应聘副 教授职务讲师任职年限不足者一式 5 份, 应聘副 教授职务讲师任职年限满足者一式 3 份)。此外,海外人员还须提交 2 份国外专家推荐信。
2 .代表作必须是应聘者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的科学论文或正式出版的著作、教材,或在科学研究方面的学术性成果。
3 .从 2005 年起,代表作将由学校统一送审,学院将于 4 月 1 日前 将应聘者的代表作和评审费(每份预交评审费 200 元,根据特邀评审人所在高校的实际收费情况多退少补)统一送交人事处教师科。
四、注意事项
1 .从 2005 年起,根据学校建议,对本校 应聘 教授、副教授岗位者实行聘期内有限次应聘的规定。凡前一年 应聘 教授、副教授未通过者须隔一年才可重新应聘。
2 .未获授予副教授评审权的学院推荐的教师高级职务人选以及各单位拟从校外聘 任的副 教授以上职务者,必须参加校级答辩评议。
3 .从 2004-2005 年期间,各学科外聘教师高级职务的比例不应低于 40% 。
五、学院具体安排
( 1 ) 3 月 22—29 日 报名和上报申报材料阶段。
( 2 ) 3 月 29 日 —31 日学院初审
( 3 ) 3 月 31 日 向人事处送交通讯评议材料和预交评审费
( 4 ) 4 月中下旬学院评审(时间待定)
( 5 ) 6 月参加学校组织的校级答辩评议
联系人:张连军
电话: 82665959
e-mail: zlj@mail.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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