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最高分)×60%×100+(听力成绩/听力测试最高成绩)×10%×100+(专业笔试成绩/本专业笔试成绩最高分)×10%×100+(综合面试成绩/本组综合面试成绩最高分)×20%×100
全院初试最高分:420
二,拟录取人数:22名(不含5名免试保送生)
三,拟录取原则
1,按照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医疗与卫生管理三个学科分别录取
2,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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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奖学金分配原则
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指标进行分配,分配顺序为:
(1)免试保送生
(2)总成绩从高分向低分顺延
(3)未获得奖学金的考生均为自筹经费培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交纳培养费
我院
200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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