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
2006届毕业本科生、毕业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②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优秀。
③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在校期间曾被授予“优秀学生”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④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⑤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选。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②担任学生干部,热心为同学服务,能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组织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学生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③学习勤奋,成绩优秀;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成绩;在校期间曾被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④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⑤能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主动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
3.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于12月14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附相关的获奖证明材料等上报到我院学工组,学院将最终确定人选。
附:名额分配表(括号内为人数)
校级优秀毕业生(8)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2)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4) 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2)
省级优秀毕业生(1) 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1)
我院学工组
200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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