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经受了各种风险挑战的考验,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些伟大成就的取得,为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解决主要矛盾提供了有力保障。
5年来,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超过1.2万元,农民收入平均增速(8%)连续5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和GDP增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09年的3.33∶1,下降到2016年的2.72∶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总量达到290多万家,包括87.7万家各类家庭农场、179.4万家农民合作社、38.6万个农业产业化组织,有力推动了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比超过30%;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愈发强大,总数超过1270万人,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引领力量。伴随多项改革红利的释放,我国中高端农产品已达到11.9万个,比2012年增长30%,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2万亿斤。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预示着“三农”工作迎来了新的历史起点。乡村振兴战略,是农业化“险”为“夷”、农村由“穷”转“富”、农民生活由“苦”变“甜”的行动纲领。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清晰认识“三农”主要矛盾的发展演化,结合内外部环境的巨大变化,形成新的发展理念。十九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表明,党和国家充分认识到了乡村资源的重要性,充分肯定了乡村工作与城市工作的同等地位性。乡村振兴过程中,不仅要充分调动乡村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更要强调可持续内生增长机制的建立,使城乡之间资源、要素、产权相互渗透交叉重组,以此形成良性循环的深层联系和功能耦合关系。
在发展思路上,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在任务目标上,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在具体方案上,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目标勾画了乡村振兴的总蓝图。而总蓝图的实现,必须坚持城市乡村的对等发展,坚持农业农村的协同发展。队伍、制度和文化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贯彻“两个坚持”的条件保障和工作重点。
依托队伍建设,保障人力资源支撑。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人口流动等因素导致基层组织弱化,已经直接影响到农村发展。因此,健全和完善农村基层组织,要坚持“党建为引领、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基础、自治为根本”的总方针,为基层组织队伍建设构建坚实框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才培育方面,激励更多优秀城市人才下乡创业,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职业农民梯队,调动先富起来的 “能人”,有本事有爱心的“善人”,有经验有感情的“老人”,尽心竭力地服务村民造福桑梓。干部建设方面,继续落实“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加强农村干部综合能力素质培训,强化“四个意识”并弘扬农村“工匠精神”,把十九大报告中“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的要求落到实处。
依托制度建设,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农业发展方面,对土地、池塘、山地、林地等生产资料开展功能挖潜和再认识工作,在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生态发展观指导下,统筹基本粮食作物、高附加值经济作物的种植模式,制定“既要保障国家粮食产量安全,又要保证农民经济收入提升”的种植方案。乡村建设方面,在保持乡村独立性和差异化的前提下,以特色小镇为载体,以美丽小镇为目标,盘活乡村闲置建设用地,建立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机制,推动城市资源向乡村延伸,推进就地就近市民化,加快乡村振兴进程。基础设施布局方面,增加对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农业生产工具的现代化水平,在保障乡村建筑传统风貌的同时,逐渐提升居住设施的配置水平,实现农业生产科技化、农村居住舒适化、乡村风貌特色化。
依托文化建设,激发乡村生机活力。建设基调方面,要“尊重传统、传承特色、融入时代、服务发展”,在谨防“千村一律”的同时,又要紧扣“时代主旋律”。宣传弘扬方面,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运用线上推广、线下课堂等多钟手段,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增加广大农民的“四个自信”,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文化开发方面,以物质性遗产为载体,以非物质性遗产为元素,基于乡村实情,结合产业需求,应时应景发掘文化价值,合情合理延伸文化功能,让村落文化重现生机,让文化产业扎根乡土。
我们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见证者,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参与者。乡村振兴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必然内容和条件保障,“鸡鸭成群猪满圈,棉麻叠岭谷盈仓”的场景,必将成为新时期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