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范围
2013、2014、2015级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4、2015级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长学制研究生)、研究生班级、研究生社团等均可参加本学年表彰奖励及社会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定。
2016级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中,属于提前攻博、长学制转博等研究生随原硕士班参加本学年表彰奖励(优秀研究生标兵除外)及社会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定。
二、评定办法
优秀研究生标兵由研究生本人填写表彰奖励登记表,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各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学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标兵须参加由学校聘请专家、教师、管理干部、研究生代表组成的答辩会。我院推荐名额如下:
表彰奖励名称
| 数量
| 要求
|
优秀研究生标兵(博士)
| 1
| 学院推荐,学校答辩
|
优秀研究生标兵(硕士)
| 1
| 学院推荐,学校答辩
|
优秀研究生标兵为学校授予研究生的最高荣誉,为了激励优秀研究生踊跃申报,凡获得优秀研究生标兵称号的研究生,自动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不占用本院名额。
三、提交材料
2016年10月3日17:00之前提交纸质版“博士生表彰奖励登记表”(附件2)、“硕士生表彰奖励登记表”(附件3)、以及支撑材料(复印件)至学院620室(吴静娴代收,电话82665482);附件2或附件3电子版至邮箱496192296@qq.com。
附件:
附件2-博士生表彰奖励登记表
附近3-硕士生表彰奖励登记表
我院学工组
2016年9月30日
上一条:我院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报名通知
下一条:欢迎报考西安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