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范围
1.2013、2014、2015级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2014、2015级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长学制研究生)、研究生班级、研究生社团等均可参加本学年表彰奖励及社会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定。
3.2016级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中,属于提前攻博、长学制转博等研究生随原硕士班参加本学年表彰奖励(优秀研究生标兵除外)及社会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定。
二、评选办法
本学年研究生表彰奖励与社会奖学金申请、评定工作,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西交研[2004]99号)和社会奖学金的有关要求进行。其中:
1.在2015-2016学年课程学习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能参加申请和评定。
2.在2015-2016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或通报批评的研究生、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的研究生不能参加申请和评定。
3.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定在学生述职的基础上进行。
4.先进班集体的评定在班级认真总结、年级广泛交流、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学院组织答辩,推选出候选班级。
5.表彰奖励和社会奖学金可以兼得。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不兼得。
三、我院名额
我院研究生表彰奖励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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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数量
| 要求
|
优秀研究生20%
| 27
| 学院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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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研究生干部5%
| 7
| 学院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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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活动积极分子3%
| 4
| 学院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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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班集体20%
| 3
| 学院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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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高尚奖
| 学院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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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名额
名称
| 数量
| 金额
|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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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奖学金
| 2
| 2000
| 学院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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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奇奖学金
| 1
| 2000
| 学院答辩
|
新兴一等奖学金
| 1
| 2000
| 学院答辩
|
新兴二等奖学金
| 3
| 1000
| 学院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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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空调奖学金
| 1
| 1000
| 学院答辩
|
庆安奖学金
| 1
| 1000
| 学院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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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奖学金
| 1
| 1000
| 学院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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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交材料
2016年10月12日中午12:00之前提交“(2015-2016学年)博士/硕士研究生表彰奖励登记表”(附件1、2),电子版至邮箱496192296@qq.com;纸质版至学院644室。
附件1-硕士生表彰奖励登记表
附件2-博士生表彰奖励登记表
我院学工组
201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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