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学校决定2008年6月7日至9日放假3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6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6月8日(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将6月8日(星期日)的公休日调至6月9日(星期一)。
二、原6月9日(星期一)安排的课程停上。各院(部)务必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
三、6月10日(星期二)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并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6月5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值班负责人名单、值班电话、值班时间安排分别报校长办公室(主楼E0202室)和各校区保卫部门。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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