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学生证的通知
各学院、本科生:
本学期补办学生证的工作定于15、16周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丢失学生证的学生须在东校区的校刊编辑部(东一楼西三层)办理学生证遗失声明后向
所在学院提出补办学生证的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后,填写补发学生证登记表方可办理。
2、 学生证严重损坏而要求补办者,除不用挂失外其他要求同上。
3、 各学院教学秘书须将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名单审核后送交教务处予以办理。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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